期貨居間法規(期貨居間人新規)
1.期貨居間人的區別:
期貨居間人由機構開戶,在期貨居間人中也稱為經紀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期貨居間人有哪些主體?這個其實是完全由期貨公司來定的,期貨公司自然是根據該幾個主體共同服務的,但由于有些期貨公司服務機構是由投資者或個人開戶,所以期貨居間人自身則是由各期貨公司獨立進行開戶的,所以期貨居間人的資質是完全可以從期貨居間人的整體實力去確定的。
2.期貨居間人的本質與業務方式有哪些不同?
期貨居間人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普通居間,另一種是代理客戶的居間,只不過這兩種方式在風險與收益上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期貨居間人的作用:期貨居間人具有多種角色,其主要作用就是:為客戶提供期貨經紀業務,有利于期貨市場的穩定、完善,也有利于期貨市場的健康發展。
2.期貨居間人的道德規范:根據期貨經紀合同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居間人,有權代表其本人代理期貨交易:
1.居間人自己設立的營業部,為客戶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并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買賣期貨。
2.居間人之外的代理機構的責任:居間人通過一些非法的途徑獲取他人的期貨交易,包括黃金期貨代理交易、實物交割、紙黃金、黃金現貨、黃金外匯買賣等。
3.在別的地方進行期貨居間人的行為,由居間人自己來進行期貨交易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想要做期貨居間人,建議大家不要進行開戶。